木材在建筑節能和優化社會材料結構中的作用—木材對優化社會材料結構的作用
3 木材對優化社會材料結構的作用
社會材料結構,指一個社會所采用的主要原材料的格局和比例關系。不同的歷史時期,人類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自然的關系的認識不同。
工業革命以來,社會材料結構變化的大趨勢,先是礦物資源的開采利用迅猛發展,但由于礦物資源不可再生、能耗大、污染嚴重,人類的材料利用,轉向可持續利用、對環境更友好的可再生資源。評價社會的材料結構,不僅要看本國本地區的資源現狀和當前的經濟效益,還需要著眼全局和長遠的發展,盡可能多的利用可再生、節能、污染少的經濟適用材料。
從社會材料結構優化的觀點來看,四大材料(鋼鐵、水泥、木材、塑料)中,木材的利用最有利于社會材料結構的優化。工業發達國家均把木材利用防在十分重要的位置,木材一直是其建筑業優先考慮使用的材料,這也是這些國家的建筑能耗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根據國家林業局公布的資料:森林每生長1m3木材,吸收CO2 達1.83t,釋放O2 達1.62t最新的研究也表明,在加工過程中,木材的能耗亦低少,并可替代不可再生的高能耗材料和化石能源:木制品在使用周期中還要貯碳作用。充分顯示了增加木材的合理利用,是減緩氣候變暖的有效途徑。
與發達國家相比,我國木材利用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:
1)消費量低。我國人均木材消費量僅為世界人均消費量的60%;2)利用范圍狹小,木材制品的生命周期短,木材綜合利用率低。許多可以使用木材或木制品的地方,卻在消耗水泥、鋼材、鋁材等高能耗的材料,木材的利用被取代或逐步收縮;3)應用形式不合理,木材的利用檔次偏低,短周期的消耗性利用占據主導。
按照木材利用的生命周期,其利用形式可分為:1)長周期的保存性利用,如工程木結構、輕型木制住宅、建筑部件、門窗、家具、藝術品等;2)短周期的消耗性利用,如能源、紙制品、一次性木制品以及模板、支撐、腳手架等建筑施工用材。我國建筑業中,長周期、保存性的木材利用較少,即用于結構材很少,而消耗性的施工用木材的比例卻在不斷提高。據估計:民用建筑中,門窗、裝修用材與施工用材各占40%:而工業建筑中,門窗和裝修用材僅占20%,施工用材卻占到了80%。把具有獨特節能優勢、且在使用周期中又有貯碳作用的可再生材料,僅僅作為短周期的消耗性利用。這種不合理的社會材料結構,直接影響到我國的產業結構,也是導致我國萬元GDP能耗和建筑能耗居高不降的重要原因,必須轉變。




